a奪取中華民國殖民體制的權力機構(政權)。
b準備完成台灣獨立的社會諸條件。
c從體制內拔除殖民體制的思為、機構、制度、法令等。
d清除蔣家軍閥特務強迫的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」等殖民奴化教育、帝王思惟、封建腐敗作風。
e實行民主政治、徹底還政於民,貫徹公僕規範,保障公民的立法權及罷免權。
f為體制外革命路線工作籌募人力及資金。
g廢止「黑箱作業」,政治自由化,經濟平等化,行政資源、資訊公開化,落實公民監督政治。
h保障基本人權;保障生命及財產的安全,保障女權;保障居住、遷移、結社、集會、言論、示威、信仰、勞動等權利。
i保障原住民系台灣人的文化甲保障就業及生活。
j保障農民及勞工生存權甲工作權利。
k整治雜捐重稅,多徵直接稅少徵間接稅,增收高額累進稅,限制財產繼承權,嚴格檢舉大宗逃稅。
l國家基幹產業,公共事業及獨佔企業收歸國有(以政府、企業、勞工、消費者諸代表組織「經營委員會」負責經營)。
m改革教育理念、教育制度,實行小、中學一週三小時學習台語,二小時台灣史。
n.深刻了解中共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「理念」(假社會主義,侵略的民主主義)、立場(侵佔台灣稱霸世界)、戰略(槍桿子底下出政權、統戰和飛彈)、戰術(先稱兄道弟、再迫君入甕)。
o努力與世界各國建立邦交,維持和平、親善關係。
p參加國際學術交流、國際文化交流。
q.不能忘記過去台灣所受的殖民統治虐政的歷史事實。
17.5.08
體制內(殖民體制)改革路線內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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