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9.07

「公民投票」必須遵守的原則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tw400.org.tw/ 史明單篇著作。台灣日報 ( 2003/12/03 )發表

所謂「公民投票」的實行,必須遵守以下的諸原則:

一切公民投票及國政行使,必須國民意志出發的「直接發案」initiative),不能從當政者或少數特權階級發案(必須從下而上發案及公投,不能從上而下發案及公投為原則

以憲法的制定或修改,即「國土‧國號‧國旗,以及元首選擇為發案及公投為原則。」

國民投票辦法,必有詳盡的計劃和規定
國民投票人,必有合理、詳盡的規定和限制,不能以民眾的盲目與一時興奮行使。直接民主制是根源的‧嚴肅的民主制度。在瑞西、澳洲、法國、義大利及日本等國,在憲法上都有明文規定。美國各洲憲法也有國民投票詳盡的條文。英國憲法是不成文憲法,雖然沒有記載,但在世界、英國可說是最為靠近直接民主制的國家。

關於直接民主制「公民投票」的意義,是對議會(立法機關)深刻的批判與檢討而產生出來的。

對於議會與議員,其眼中無國民大眾的價值觀念,違反國民意志,不代表國民利益的意識形態,替特權階級或大企業壓迫一般國民大眾,官僚跋扈‧腐敗‧特權化等發生憤怒與疑惑,就是說在間接民主制下對議會‧議員‧政府‧官僚‧政客等產生很大不滿,結果,為了淘汰這種政治上的弊病,乃熱望回歸於根源性‧純粹性民主政治的「直接民主制」。

在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議會制之下,原來,必然是內在著「間接民主制」墮落的種子,而被國民大眾不斷的要求要回歸「直接民主制」。資本主義是擁有深刻的社會矛盾的階級社會。資本主義制雖然是與民主主義成為雙生兒(孿生子)發展起來的,雖然經常揚言「國家主權在民」原理,但在其體制下,國民卻不能掌握權力,自由平等成為空談,尤其在全體主義體制殖民主義之下,其禍害更甚。因為這樣,所以少數者所壟斷的「間接民主制」之下,始終有了多數者要求「直接民主制公民投票」的熱望內含著。

國民的批判政治特權化‧壟斷化的權利、言論自由的權利、情報公開的權利,知道「真實」的權利等受到保障,才能實現根源性的真正的「直接民主制」。這種直接民主制「公民投票」的真正意義,不僅是會彌補間接民主制的諸缺陷,進而能付與一般國民積極參與國政的機會,並給予政治覺悟的契機。

直接民主制「公民投票」

當「公投入聯」沸沸揚揚之際,不妨來認識一下「公民投票」的來源。

「民主政治制」(democracy),如其語言所示,是「主權在民」,全國民廣泛的參加「決定國家意志」,並自己「配‧統治自己的政治制度。這種民主制度,可以分為兩種:

直接民主制(direct democracy)
直接民主制,是「國民(nation , people)直接參與國家意志(Staatswille)的決定與行使的民主政治制度。

直接民主制,是民主政治最根源性‧最真實性的政治形態,所以也稱為「純粹民主制」(Pure democracy)

直接民主制或純粹民主制,是發生於古代希臘的「都市國家」(city state),在這都市國家,無論是立法(legislation)‧行政(administration)‧司法(justice),都在全國民自的集會,以所謂「公民投票」,自己決定並行使之。這成為國民自己遂行「國政」(matters of state)的典型。


然而,人類歷史發展的結果,國家領域無限制的擴張、人口繼續增多、國務成為複雜化並專門化,以致全國民無法仍舊的眾集在一堂議或行使,所以這種直接民主的實施發生困難,因此,民主主義及其體制,才從直接民主制移行於現實性的所謂「間接民主制」政治形態。

間接民主制」(indirect democracy)間接民主制,是全體國民透過「投票」(vote),選舉(elect)代表自己的「議員」(representatiue, memter of parliament),由議員成立「議會」(parliament),間接反映國民意志,而來決定並行使「國家意志」的民主政治制度。關於行政‧司法兩部面,同樣是受到國民「信託」(trust)的「公務人員」(civie seruant,公僕)代理國民處理政務。

這種所謂「近代議會制」(modern Pariamentary government),乃成為近‧現代普遍的民主政治形態。


然而,這種近代議會制,實際上,卻很快就墮落為少數者的上層特權階級的利益代表機關。如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-78所說:「國民的主權,原來是意味著國民總意志的實踐,這不能讓渡於別人,………若使代議員代表之,國民卻會墮落於只在投票時擁有自由,一旦選舉完了,遂被奴隸化的地步」(Le Contrat Social, 1762),因此,近年來,根源性民主政治的「直接民主制」理念,重新受到重視,所謂「公民投票制」(reqerendrm, plebiscite),開始盛行

晚濤孤燈

節錄自陳芳明先生《晚濤裡這孤燈》聯合文學2007年6月號272期。陳芳明,高雄左營人,現任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所長。

…1981年史明到達洛杉磯時,以屆六十三歲,我才三十四。那是他的第一次北美之旅,意義頗不尋常。因與他一起同行的,是一冊甫完成的巨著《台灣人四百年史》(漢文版)。這部作品經歷十六年的時光才書寫竣工,挾帶著歷史風雲與騷亂,讓我在閱讀時承受一股強烈的動力。

那年夏天的一個午後,他持贈一冊給我時,便啟開了往後二十餘年的歷史召喚。窗外洛杉磯那座城市,正蒸騰在陽光烈烈的大陸型谷地,而我正要跨入亞洲海島的一個古典世界。當我說古典時,內心絲毫不存在西臘或羅馬的隱喻,但我確確實實把手上這冊厚重的書籍視同史詩那般。不過,台灣史詩並未出現英雄式的人格。在史明的筆下,用力最深的則是集中於描述主流歷史輕易忽視的一般民眾。他的文字並不容易閱讀,畢竟那是以日文原著為基礎,重新改寫擴充而譯成漢文。史明的翻譯文字顯然帶有一些東洋味道,卻對我產生一種難以抗拒的魅力。使我樂於深入書中進行細讀,也並非純然由於文字,最主要的還是整本書的結構與內容引發高度的好奇。那時還未預見,藉由這冊厚達千頁的作品閱讀,我漸漸的被引導走向台灣史研究的道路

那個炎熱明亮的南加州夏天,是我向史明問學的一個起點。最初坐在他投宿的客棧訪談時,我內心多少暗藏著不安。自年少以來的知識訓練,我早已被鍛練成型,澆灌出來的思維模式好是背對著台灣史的方向。以中原取向為主流的教育下,如果我懷有絲毫所謂的歷史意識,那絕對與我所賴以生存的海島毫不相涉;反而是宋代中國的歷史與我真實生活緊密銜接起來。至今想來,我還是覺得不可思議。

史明的出現,對我知識的追求造成一次嚴重的斷裂。我偏離中國,回歸台灣,就在那年夏天確立。無論是學術思考或政治信仰,都同時有了一次重大的迴旋。那樣大的轉彎,似乎就是像我壯年以前的歷史知識正式告別。但是,揮別並不是一項輕鬆的儀式。思想上釀起的風暴,激盪成一種拉扯、拔河式的撕裂。其中牽涉到民主主義的問題,也擴及到左翼立場的介入。我不知道當時自己的靈魂究竟是早熟還是早衰,只覺得一場無止盡的內在革命已然爆發,巷戰與肉搏戰對我早期的生命展開圍剿殲滅。

為我的青春舉行降旗儀式,全然來自史明的著作。他提出的三種解釋,開啟了我的眼界;台灣民族的概念、階級立場分析,殖民歷史的建構。這些都在我早年的歷史接觸中從未見過,尤其是台灣民族一詞的浮現,無異是一陣驚雷。習慣於中華民族主義的支配之際,我很難理解台灣民族的歷史意義。由於對台灣史的不熟悉,甚至可以說處於一種文盲狀態,我的掙扎糾葛幾乎可以使用慘烈來形容,這兩種對決又對峙的價值觀念,竟在讀完他的史書之後,終於在我的內心產生了位置對換。

我不宜過分誇張史明的書寫策略和詮釋立場。但是,這麼長久的時間過去之後,我扔然必須承認,撐起他史觀的的鼎足思維:民族,階級,殖民,三者之間其實具備樂有機的邏輯思考。建立在綿密富饒的史料基礎上,史明比任何一位史學家更早提出了後殖民的解釋

中年時期的我寫過最辛苦的一本書是《謝雪紅評傳》……初識謝雪紅這個名子,遠在七○年代初抵美國,從有關二二八事件的書籍就已得知。在英文報紙中,她的名子被譯為Snow Red,正好與西方童話中的白雪公主Snow White形成強烈對比。這項發現是我知識上的嘲弄。畢竟在傷心地的台灣沒有任何童話的許諾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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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(史明)從未鼓勵我寫歷史,常常告誡說:「一旦寫成文字,就成為歷史,必須非常謹慎。」凜然於這樣受教,我更不敢輕易動筆。1987年夏天,我以無國籍的身份飛抵日本,決心尋訪謝雪紅的蹤跡。我既失去中華民國護照,也未取得美國護照,只能用一本沒有注明國籍的白皮書文件旅行。那時我以經離開台灣十三年,……。

停留再東京期間,我寄宿在史明的住處,位於池袋車站西口對面的窄巷裡,他的房子是一棟五樓建築,瘦瘦地擠在高樓之間;佔地面積極小,空間非常侷促。我睡五樓,他自己住在四樓,一、二樓則是掛起中華料理招牌的飯店。如此貼近他的起居,我才知道他一向是沒有私人生活。這不僅是他的訪客特別頻繁,我還親自看見他在飯店最忙碌的時候也下廚操鍋。我終於理解為什麼他能夠支持一個屬於自己的政治組織,也明白為了什麼他堅持革命是要從日常生活中做起的想法。

……見證了史明的生活態度,我也得到了啟示,原來生命力與創造力的意義都在實踐中獲得。近在呎尺,我可以感受到爆發能量的熱度與勁道。在無言的身教中,我始體會歷史書寫原來不是向璧虛構,也不是靜態的。我後來決心走遍美國、日本、香港的圖書館,為的是要把謝雪紅的歷史形象拼湊起來。天涯海角又太多散佚的文字,在旅途中我樂意彎腰低首去尋拾,其實都是在學習史明的精神。

……我終於也體會到知識與學問是很大的區別。知識是從別人的經驗取得,學問則是從自己的生命創造出來。在書寫時,若不能與自己的生命發生交感共鳴,那注定是痛苦的追求。每當一個書寫出來的文字都能生動擊打自己的心坎,那樣的書寫就像泉水自然湧出,在折磨中反而有一種快感。史明的生活那樣具有生命力,正因為他知道自己正在創造。即使在世俗的歲月裡,他必須下廚,完全不逃避日日夜夜的瑣碎,卻完全無礙於他的思考與寫作。

這讓我想起了「知識分子」這個受到曲解的名詞,仿佛那是靜態族群的寫照,是貴族氣息的象徵。我不能不把史明與薩伊德連想在一起,他們都敢於向權力說真話,都願意在世俗中實踐他們的理念,並願意捨棄潔癖的姿態而介入政治行動。那種人間性迴異於一般所謂知識份子的定義。他回到書齋靜心寫作時,並未遺忘窗外的世界,其實書寫才是世俗行動與實踐的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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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未想到,史明在1993年選擇回了自己回家的方式,突然出現在台灣。官方媒體指控他是「非法入境」,但是他並未有任何懼色。對他來說這是他的土地,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擋他的返鄉。我與他在台北重逢時,情緒尤其複雜。唯我明白,他懷有強烈的意志,誓言一定要回到台灣。

……每個人都視他為冷酷的漢子,而我知道他是一位性情中人。史明的返台方式可能令人感到訝異,認為那是一種叛逆的行為。我不覺得奇怪,他的行動就在於表現真實的情感。他成功抵抗了來自體制的政治干擾,終於能夠依照自己的意志在台灣定居下來。

……這十餘年來,我會定期與史明見面,雖然不算頻繁,那份師徒情誼從未受到影響。他仍然相當活躍,比起在海外時期還更積極。他組織一個車隊,從南到北繼續宣揚他的理念高舉台灣民族旗幟的身姿,俾倪他的時代。許多從海外回來的台獨運動者,吶喊過要流血革命,如今卻從不掩飾對政治權力的飢渴,紛紛向體制靠攏,只有史明隻身抱持疏離的態度,抗拒權力的誘惑。這是他的驕傲,也是他的原則。

他非常明白台灣社會並未有革命的條件,因此從不反對所有選擇進入體制的朋友。然而在體制內並非是享受權力,馴服收編。他到今天還認為,體制內改革的意義,絕不稍遜於體制外革命。見證了現階段的改革者都變成食夢獸時,理想一寸一寸瓦解之際,他已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。他以兩年的時間完成《民主主義》一書,一方面介紹西方民主思想的流變,一方面則是迂迴對於躲位本土政權進行批判。他的身段,使酷嗜權力的政治人物都成為侏儒。沒有人相信,阿這樣發言時,年齡正要跨入九十歲。

異國的城市,有多少街燈照射過他寂寞的身影。在星際旅行的浮盪途中,我常常與他不期而遇。每次見面,他未嘗須臾偏離精神奕奕的節奏。第一次在洛杉磯見面時,就已經聽他說過:「再讓我努力十年。」時間過去了,蒼老也過去了,他的努力卻未見有稍止的跡象。如果說它具有傲慢的人格,我是不會反對的。作為他的後輩,我不敢有任何懈怠。典範在夙昔,典範在眼前,我只能亦步亦趨追趕著他。晚濤更急,孤登更亮,如果他持續燃燒,果敢出航,我豈可捻熄年少以來的理想希望。